【淡水社大志工社】
第四屆96年12月份幹部會議記錄
一、會議時間:96年12月30日(星期日)上午11:30
二、會議地點:湖畔(淡水鎮水源街一段76號)
三、主 席:謝紹元 記錄:蕭平隆
四、出席人員:謝紹元 蕭平隆 吳健華(詳如簽到單)
五、會議程序
(一)應出席六人實到三人不足法定人數,因本會已展延乙週不 再後延,僅召開談話會,決議事項謹供參考
(二)工作報告
A宣讀上次幹部會議紀錄:第四屆十月份幹部會議於96.10.21召開決議案執行情形:
1. 將本社各次大會及幹部會議通過之有關需長期據以執行之重大決議案,併入本社組織章程,以附件方式記載,計有96/03幹部會議決議之經費支用、第三屆第二次社員大會決議:本社幹部會議之實施辦法及有關志工社社員之資格處理原則等案。(以上三文件如頁3)
2.本社社長選舉辦法(如會議資料頁4)並上開文件以附件列入組織章程
3. 十一月份辦理慶生會活動,已於11/18實施年健行及慶生活動參加社員7人
B經費報告:八月份幹部會議及第四屆第一次社員大會報告經費結餘數為$5.939未支出,收入社員社費計2,300,現結餘$8,239(本期無收支);增列12/24探訪阿莫生產支用$838結餘數為7,401元
C工作概況:(如會議資料)
增列
1.96.12.22本校參加2007星光淡水聖誕嘉年華活動,志工4人參與服勤
2.96.12.24社長與蕭平隆赴榮總探視阿莫生產
3.96.12.29第二次成果展籌備會志工三人服勤
(二)近期重大工作:
A訂正97.1選課守冊
B協助辦理96.2成果展(97.01.19及97.01.20--27)
(三)自由發言:蕭平隆
A學校志工學分發乙次(94年)
B志工社部落格沒有網址進不去
(四)討論事項:
A將本社各次大會及幹部會議通過之有關需長期據以執行之重大決議案,併入本社組織章程,以附件方式記載,計有96/03幹部會議決議之經費支用、第三屆第二次社員大會決議:本社幹部會議之實施辦法及有關志工社社員之資格行政處理原則等案及本社社長選舉辦法(以上四案如會議資料頁3.4)
B元月份慶生會活動網要:
1.時間:97.01.13(星期天)上午1100
2.台北灣預售屋展售中心
3.參加人員:全體志工社社員及眷屬,遨請學校專員及眷屬,恭請主任指導
4.活動項目:*簡報
*參觀
*餐敘
*慶生會
5.交通:※捷運站搭38路公車天生社區下車步行一分鐘
※捷運站搭台北灣專車(15分鐘乙班)
※步行者1000捷運站免費公車搭車處集合,腳程約乙小時
※其他
6.經費:自理(每人午餐涮涮鍋吃到飽168元)
7.壽星:
十二月份:美杏(1201)永順(1202)阿莫(1230)
元月份:坤明(0111)桂琴(0121)文卿(0122)子清(0127)
(詳細計劃另訂)
(五)主席結語:
A因到會人僅半數,不足法定,本談話會內容僅供參考
B有關蕭大哥所提,待查明後告知
(六)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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